为加强新时代文物工作,推动我市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3〕4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切实增强对历史文化遗产的敬畏之心,加强保护管理,注重内涵挖掘,实施有效利用,加快推动我市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文物资源保护管理。注重文物集中连片保护,统筹文物保护利用与老城保护、城市更新,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风景名胜区的文物本体保护和风貌管理。建立全市文物资源目录,强化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积极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资源普查,做好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行“多规合一”。完善文物保护单位规划体系,指导督促我市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编制保护规划,并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推行考古前置。各县(市、区)政府土地储备中心要严格按照《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考古前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周政办〔2022〕66号)有关规定,经文物主管部门核定可能存在历史文化遗存的土地,要实行“先考古、后储备”制度,在依法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原则上不予收储入库或出让。建立健全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考古前置组织、实施、监管工作协调联动机制,保障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建设单位“拿地即开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革命文物保护。持续做好革命文物的调查、认定和公布,加强革命旧址维修保护和馆藏革命文物保护修复,深化革命文物价值挖掘和研究阐释,拓展革命文物利用途径,强化教育功能,传承红色基因。整合革命博物馆纪念馆、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研究力量,建立健全革命文物协同研究机制,加强多学科协同和跨学科合作。开展革命文物网上展示,拓展传播途径。鼓励李之龙革命活动旧址、吉鸿昌将军纪念馆、杜岗会师纪念馆等革命类场馆推出富有特色的思政教育课程,更好服务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市委宣传部、市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退役军人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考古研究阐释。围绕“中华文明探源工程”“中原地区文明化进程研究”“夏文化研究”等重大课题,以时庄遗址夏代粮仓城址周边众多夏文化相关遗址为支撑,选取朱丘寺、蒋台、刘庄等遗址,开展考古发掘,深化考古研究,争取取得更多新的重要发现,为相关重大课题研究作出周口贡献。加快已立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平粮台古城考古遗址公园、已立项省级考古遗址公园的太清宫考古遗址公园,以及时庄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推动文物的深入研究阐释和充分活化利用,全面展示周口的深厚历史底蕴和特色传统文化,让文物保护成果惠及更多人民群众。(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淮阳区政府、鹿邑县政府、太康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文物考古研究综合能力。加强文物保护和考古专业人才培养,建设文物考古研究专业化队伍。谋划建设豫东区域考古标本库房,尽快落实项目选址用地。加强与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等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交流合作,共同申报考古研究项目,依托豫东考古研究中心,深入开展各类考古调查、发掘,积极引入新技术、新理念、新方法,全面提升我市考古研究能力。〔市委编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完善博物馆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国有博物馆提质升级,支持非国有博物馆建设,指导具备定级条件的博物馆开展博物馆评估定级。拓宽社会资金投入文博领域的有效渠道,加快构建周口博物馆群,在社会力量引入、资金扶持、人才培养、陈列展览、社教活动和文创开发等方面给予有力支持。积极实施博物馆数字化建设,建立文物藏品管理系统,利用现代数字化技术,采用新媒体宣传的方式,多渠道展示馆内特色藏品,提高展览水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健全安全长效机制。健全安全责任体系,明确政府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文物管理使用者直接责任,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地方各级政府考核评价体系。落实市域范围内所有文物博物馆单位确定和公告公示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并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消防培训演练,建立健全各项应急制度预案,扎实推动文物博物馆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强化市、县两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文物行政执法责任。完善打击防范文物犯罪联合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应急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创新文化价值传播。系统梳理传统文化资源,挖掘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多重价值,提高文物研究阐释和展示传播水平。积极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讲好周口故事,传承优秀历史文化。遴选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地标和物化标识名录,提升周口历史文化传播能力。(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着力推进文物活起来。积极融入中华文明探源工程、“行走河南·读懂中国”等重点项目。鼓励文博单位开发特色文创产品和研学课程,深入推进文物与旅游、科技、教育、传媒、动漫、设计等领域的深度融合,着力推进文物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努力推动文物资源内容数字化、传播智慧化、服务体验化,构建文物资源与相关领域共融共创、共生共享的行业发展体系。加强馆际交流合作,积极参与文博机构联合办展、技术合作、巡回展览等,策划推出精品文物展览,提升周口文物影响力。(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责任体系。各级政府要肩负起文物保护政治责任,牢固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按照国家文物工作要求,切实履行文物保护属地管理责任,将文物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综合评价体系。
(二)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加强文物管理部门力量,充实考古和文物保护事业单位力量。健全人才引进机制,加强文物保护和考古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建设文博领域专家智库。
(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文物保护资金管理机制,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配合基本建设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费用要及时支付。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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